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,促进学院师资队伍建设,强化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意识,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,为学科发展提供坚实保障,根据《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》(桂理工研[2018]15号)的规定,现将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、审核条件、程序及时间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条件
(一)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热心从事研究生教育,教书育人、为人师表,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的科学精神,自愿履行导师职责。
(二)本校教学科研岗的教师和专职科研岗的研究人员,能担负起实际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职责。
(三)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,或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专业技术职务,且年龄在57周岁以下(以6月30日为限)。
(四)近3年主持省部级项目,可支配的到账经费不少于0.5万元。
(五)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,具有稳定的科研方向。近3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1.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、SSCI、A&HCI、EI期刊源发表论文1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篇。
2.出版学术专著1部。
3.获省、部级科研奖励(一等奖前7位,二等奖前5位,三等奖前3位)。
(六)以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署名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讲师或获博士学位而无职称者。
二、已招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
(一)年龄条件:退休前两年停止硕士生招生。
(二)科研条件:
1.近3年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,或出版学术专著1部。
2.近3年承担省部级项目,可支配的到账经费不少于0.5万元。
(三)凡出现《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》(桂理工研[2018]15号)文第十二条所列行为的,取消硕导资格。
三、程序及时间安排
1.个人申请(2019年6月6日前完成)
申请人填写《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(见附件1)和研究生导师资格备案表(附件2),同时向学院提交《申请表》中相应内容的证明材料(科研项目批文、专著、论文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两份)。
2.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初审。
3.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。
4.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公示。
5.公布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审核结果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玉净 联系电话:3698618(雁山)5897910(屏风)
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
2019年5月29日
附件1: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.doc
附件2:36365线路检测中心no1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备案表.xls